2-4 固体/危险废物分类影响防治 学习笔记
最后更新:2022-11-06:12:11:31固体废物基本概念与分类
基本概念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 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分类:
术语 |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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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 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建筑垃圾 | 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
农业固体废物 | 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 |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
固体废物不像废气、废水可迁移和扩散,必须占有大量的土地产生堆存的环境危害,分别为:- 固体废物侵占地表空间
- 污染物流失危害水体和土壤环境
- 形成挥发性污染物污染大气环境。
- 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过程中会产生衍生环境污染,分别为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焚烧烟气污染以及生物处理过程中的臭气污染。
- 固体废物资源化产品的环境污染释放。
防治技术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的控制途径分为4个部分:
(1)源头控制:
通过产生前的干预措施,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或(和)降低其环境危害水平。其措施包括技术性和非技术性的两个方面。
技术性措施:
- 生产工艺替代:原材料加工工艺改进,以及制造工艺的设计优化,减少副产品的产生或产品单耗;
- 清洁生产:在现有基本生产工艺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生产操作规程的优化,提高原料的转化利用率,减少废物的产生;
- 电子化媒体和商务结算:减少纸类废物的产生量。
非技术性措施:
各种教育和法规手段,主要通过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实现废物的减量。比如商场不提供免费购物袋,严禁商品的过度包装等。
(2)资源化利用:
通过产生后的各种转化和加工手段,使其具备某种使用价值,同时消除其在特定使用环境中的污染危害,并通过市场或非市场途径实现再利用的过程。
具体措施可包括:
①产品回用:以废弃产品或部件为对象,通过清洁、修补、质量甄别等手段,对废物进行简单处理后,即可将其再次用于新的生产或消费;
②材料再生:通过物理或化学手段,使废物的构成材料恢复原有的性状或功能,再次被用于生产原料(废纸回收造纸、废旧金属回收再冶炼);
③物料转化: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过程,使废物的构成物料转化为具有使用价值的材料或可储存的能源。
(3)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泛指控制固体废物的污染影响。其方法类型分为:
- ①分解或替代污染源物质,源头消除污染;
- ②转化污染源物质,降低其可迁移性,削减污染源强;
- ③集中处置,阻断污染物迁移,控制污染影响;
- ④衍生污染控制,控制污染源物质分解、转化和净化及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衍生污染物。
(4)最终处置
- ①海洋处置:浅海床(小于50m)和深海(大于1000m);
- ②陆地处置:地表(掩埋)和深地(一般深度大于100m)。
危险废物
基本概念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 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 (一)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基本分类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分为50类,包括:医疗废物; | 医药废物; | 费药物和药品; | 农药废物; | 木材防腐剂废物; |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有机溶剂废物; | 热处理含氰废物;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 多氯(溴)联苯类废物; |
精(蒸)馏残渣; | 染料和涂料废物; | 有机树脂类废物; | 新化学物质废物; | 爆炸性废物; |
感光材料废物; | 表面处理废物; | 焚烧处置残渣; | 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 | 含铍废物、含铬废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