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认证的相关知识  学习笔记

最后更新:2022-11-17:10:11:56

有机产品认证的相关知识

有机产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 原料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
  • 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 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
  • 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最小
  • 独立的认证机构认证

2.2有机产品认证的基本要求

生产基本要求:

  • 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禁用物质;
  • 种子或种苗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 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 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 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 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加工和贸易基本要求:

  • 原料来自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和野生(天然)产品;
  • 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少于95%;
  • 只允许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有机认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
  • 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 加工和贸易全过程必需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2.3有机产品认证的益处

  • 用自然、生态平衡的方法从事农业生产和管理,保护环境,满足人类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 顺应国际市场潮流,扩大有机农业生产及有机产品出口,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满足国内"绿色"、"环保"的消费需求;
  • 保护生产者,特别是通过有机产品的增值来提高生产者的收益,同时有机认证是消费者可以信赖的重要证明。

2.4有机产品认证国家标准

标准的构成

有机产品认证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1月19日发布,2005年4月1日实施

GB/T19630《有机产品》分为四个部分:

  • 第1部分:生产
  • 第2部分:加工
  • 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
  • 第4部分:管理体系

标准中涉及到的术语

术语 定义
有机农业
organic agriculture
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 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有机产品
organic product
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本部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常规 conventional 生产体系及其产品未获得有机认证或未开始有机转换认证。
转换期 conversion 从按照本标准开始管理至生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段。
平行生产 parallel production 在同一农场中,同时生产相同或难以区分的有机、有机转换或常规产品的情况,称之为平行生产。
缓冲带 buffer zone 在有机和常规地块之间有目的设置的、可明确界定的用来限制或阻挡邻近田块的禁用物质漂移的过渡区域。
投入品 input 指在有机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所有物质或材料。
顺势治疗 homeopathic treatment 一种疾病治疗体系,通过将某种物质系列稀释后使用来治疗疾病,而这种物质若未经稀释在健康动物上大量使用时能引起类似于所欲治疗疾病的症状。
生物多样性 biological diversity 地球上生命形式和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性,包括基因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配料 ingredient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改变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物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food additives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形、营养价值,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
加工助剂 food processing aids 本身不作为产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料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离子辐照 ionizing irradiation 放射性核素(如钴60和铯137)的辐照,用于控制食品中的微生物、寄生虫和害虫,从而达到保存食品或抑制诸如发芽或成熟等生理过程的目的。
标识 labeling 在销售的产品上、产品的包装上、产品的标签上或者随同产品提供的说明性材料上,以书写的、印刷的文字或者图形的形式对产品所作的标示。
认证标志 certification mark 证明产品生产或者加工过程符合有机标准并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
销售 marketing 批发、直销、展销、代销、分销、零售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将产品投放市场的活动。
有机产品生产者 organic producer 按照本部分从事有机种植、养殖以及野生产品采集,其生产单元和产品已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已获准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
有机产品加工者 organic processor 按照本部分从事有机产品加工,其加工单位和产品已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已获准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的单位或个人。
有机产品经营者 organic handler 按照本标准从事有机产品的运输、储存、包装和贸易,其经营单位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获准使用认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基地 production base 从事有机种植、养殖或野生产品采集的生产单元。
内部检查员 internal auditor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内部负责有机管理体系审核,并配合有机认证机构进行检查、认证的管理人员。

有机产品认证国家标准具体内容

2.5有机产品认证申请受理程序

有机产品认证申请受理程序 GAC有机产品认证业务范围
大类名 中类名
 
 
 
 
1
 
 
 
 
有机产品种植
 
 
 
作物种植
大田作物种植
水果种植
蔬菜种植
茶叶种植
笋种植
食用菌栽培
野生植物采集
 
2
 
有机产品养殖
畜禽养殖
水产养殖*
蜜蜂养殖
 
 
 
3
 
 
 
有机产品加工*
食品加工
纺织品加工
林产品加工
饲料产品加工
肥料及植物保护产品加工

注:*需通过CNAS现场项目见证后方可颁发带有CNAS标志的证书

申请组织有认证意向需要的准备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自愿向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提出有机产品认证申请。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二)产品产地(基地)区域范围,生产、加工规模;
  • (三)产品生产、加工或者销售计划;
  • (四)产地(基地)、加工或者销售场所的环境说明;
  • (五)符合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 (七)保证执行有机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其他特殊要求的声明;
  • (八)其他材料。

接受认证申请的认证机构的准备:

  •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受理有机产品认证后,应当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认证活动,保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过程的完整、客观、真实,并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
  •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的要求及时作出认证结论,并保证认证结论的客观、真实。
  •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对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并允许其使用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机产品认证申请受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 申请认证组织的营业执照中营业许可范围的描述是否满足要求;
  • 申请认证组织土地承包合同中描述的地块所在的地点及面积是否满足要求;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涉及的双方分别是谁;生产所在地块的所有权归属;
  • 申请认证组织在申请认证地块是否存在轮作,农事管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农资产品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农技人员定期对申请组织生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有机产品认证受理中涉及到的表格

编号 名称
QMF401O-001-2008B 有机产品认证申请表
QMF401O-002-2008B 农场基本情况调查表
QMF401O-003-2008B 畜禽养殖基本情况调查表
QMF401O-004-2008B 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表
QMF401O-005-2008B 加工厂基本情况调查表
QMF401O-006-2008B 有机产品认证申请评审表
QMF401O-007-2008B 有机产品认证合同
QMF401O-021-2008B 野生植物采集基本情况调查表
QMF401O-024-2008B 蜜蜂和蜂产品基本情况调查表
QMF401O-025-2008B 采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