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参加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自觉接受监考和巡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和巡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和巡考人员履责。具体如下:

(一)考生应诚信考试,互相尊重。

(二)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规定证件,在规定时间和规定考点和考场参加考试;按要求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按准考证中座位号入座,并将规定证件放在指定位置备查。

(三)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手机等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在考试前30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在经监考员同意后可以提交试卷离开考场。

(五)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不窥视、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他人抄袭,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等影响他人考试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等影响考试秩序。

(六)不得将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传输出考场。

(七)考生应当按照监考员的指令和规定的步骤操作计算机,使用鼠标和键盘在设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八)考试期间,不得擅自关闭计算机、调整计算机显示屏摆放位置和角度、搬动主机箱、更换键盘和鼠标等外接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考试机IP地址,不得在考试机上插入硬件和安装软件。

(九)考试期间,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出现试题内容显示不全、识别率低、切换缓慢等情形的,可以举手报告,经监考员同意后询问。

(十)考试期间,有主观题作答的考生:系统自带的中文输入法有搜狗拼音、搜狗五笔、QQ拼音、QQ五笔、谷歌拼音,可以使用Ctrl+空格组合键进行中英文输入法切换,Ctrl+Shift组合键进行中文输入法切换。

(十一)考试期间,如出现网络、电力、设备等异常情况,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服从监考员安排,耐心等待解决。非因考生自身原因出现的设备故障导致延误答题的,可以按规定进行补时、补考。

(十二)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系统自动回收答题数据。考生应当待监考员确认电子答题数据全部上传后,有序离开考场。

(十三)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试卷下载延迟、题目漏答、考试设备损毁、电子答题数据上传有误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十四)考生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电子答题数据,导致系统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