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审核活动的实施(四) 学习笔记
最后更新:2022-09-11:12:09:22八、审核结论
审核结论以审核发现为基础,是在考虑了审核目标和所有的审核发现的基础上得出的结果。 审核结论与审核目标有关,审核目标不同,审核的结论也不同。 如果审核的目标是为了管理体系认证注册,审核结论则应该确定管理体系符合审核准则的程度,提出是否推荐认证注册。 由于审核结论是考虑了所有的审核发现得出的结果,因此应该对审核发现进行汇总、分析和归纳总结。(一)准备审核结论
末次会议前,审核组长应组织审核组成员进行较长时间的内部沟通
结合审核目的,对现场审核的所有审核发现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和总结,
在此基础上对受审核方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总体评价,最终确定审核结论。
1.汇总分析审核发现
目的:为准备审核结论
时间:末次会议之前
对象:审核组
事项:充分的讨论,结合审核目的,对现场审核的所有审核发现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和总结。对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总体评价,最终确定审核结论。
讨论内容:
- (1)根据审核目标,汇总分析现场检查期间获得的所有审核发现,以及在审核过程中所收集的其他相关信息,包括确定符合信息及不符合,并进行不符合的统计与分析;
- (2)考虑审核过程中固有的不确定因素(如抽样的局限性、审核员成员的个人主观性、收集信息的有限性等),并就这些因素导致的分歧进行有效沟通,对审核结论达成一致;
- (3)如果审核计划中有规定,提出建议;
- (4)讨论审核后续活动(适用时),如验证纠正措施的方式等。
2.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 (1)管理体系文件化信息与标准的符合性。
- (2)方针、目标指标的适宜性和实现情况及能力。
- (3)管理体系达到预期结果的情况。
- (4)管理体系绩效符合要求的程度。
- (5)相关方满意度。
- (6)管理体系运行结果的合规性。
- (7)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机制的建立与作用。
- (8)管理者和员工的意识和参与情况。
- (9)相关方对受审核组织有关的投诉、抱怨情况。
- (10)其他需关注的方面。
受审核方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价:
- (1)基于组织内外部环境所面临的风险和机遇是否得到了充分的考虑;
- (2)管理体系与相关标准的符合程度,以及实施程度;
- (3)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程度,主要包括:特定部门/区域的过程优、缺点,绩效符合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的程度等;
- (4)建立和实施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机制情况。
(二)形成审核结论
审核结论是审核组根据审核目的,在对受审核方管理体系符合性、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
- (1)管理体系与审核准则的符合程度及其稳定程度,包括管理体系满足所声称的目标的有效性;
- (2)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保持和改进;
- (3)管理评审过程在确保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改进方面的能力;
- (4)审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审核范围的覆盖情况,以及审核准则的履行情况;
- (5)审核发现的根本原因(如果审核计划中有要求);
- (6)为识别趋势从其他领域获得的相似的审核发现。
如有规定,审核结论可提出改进的建议或今后审核活动的建议。
审核结论可导致下列结果:
- (1)对第一方审核,提出有关改进的建议;
- (2)对第二方审核,建立业务关系;
- (3)对认证第三方审核,推荐认证注册建议;
- (4)未来的审核活动(如再认证审核、监督审核)。
三种审核结论:
- (1)推荐通过认证/注册。审核时未发现不符合或发现的问题,对管理体系运行无明显影响,审核结论可以是:推荐通过认证/注册;
- (2)有条件推荐认证/注册。不符合有一定影响,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确认有效后,建议推荐认证/注册或不符合有严重影响,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经现场确认后审核核组再做结论;
- (3)不推荐认证/注册。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不满足标准要求,或严重不满足认证准则的要求
九、举行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前与受审核方的沟通,是开好末次会议的关键。
(一)与受审核方的沟通
时间:末次会议之前
对象:受审核方主要领导、受审核方的陪同人员
目的:通报审核发现、介绍对受审核方管理体系的评价和审核结论,澄清问题、求得共识。
审核组长会议开始时,向受审核方说明沟通会议的目的、作用。
审核组对体系的评价和审核结论,征求受审核方对审核结果报告的意见,讨论分歧,力求达成共识。
审核组听取受审核方的意见。
有关审核发现和结论的任何不同意见均应讨论并解决。
对不符合项的判定和审核结论持有不同意见,可以讨论和重查。
受审核方有义务提供证据并配合重新调查。
审核组应说明对不符合项的确认是确认不符合的事实,而不是判定其性质和条款。
对未达成一致的意见和未解决的问题,审核组要加以记录,必要时通报审核委托方。
审核组对体系的评价和审核结论,征求受审核方对审核结果报告的意见,讨论分歧,力求达成共识。
审核组听取受审核方的意见。
有关审核发现和结论的任何不同意见均应讨论并解决。
对不符合项的判定和审核结论持有不同意见,可以讨论和重查。
受审核方有义务提供证据并配合重新调查。
审核组应说明对不符合项的确认是确认不符合的事实,而不是判定其性质和条款。
对未达成一致的意见和未解决的问题,审核组要加以记录,必要时通报审核委托方。
(二)举行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是现场审核的结论性会议,通常在现场审核活动完成、获得了审核发现并作出了审核结论之后进行。
审核组内部:认真汇总分析和评价,讨论并确定不符合,全面、准确、公正、客观地作出管理体系符合性和有效性评价以及审核结论,并达成共识。
与受审核方:进行良好的沟通,澄清疑问并解决分歧。
1.末次会议的目的
- (1)向受审核方说明审核情况;
- (2)向受审核方正式宜布审核结果和审核结论;
- (3)提出纠正措施要求;
- (4)提出证后监督审核要求(认证的第三方审核时)。
2.末次会议的内容
末次会议应向受审核方阐明下列内容:
- (1)告知受审核方所收集的审核证据是基于已获得的信息样本;
- (2)报告的方法;
- (3)处理审核发现的过程和可能的后果;
- (4)以受审核方管理者理解和认同的方式提出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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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次会议的详略程度应与受审核方对审核过程的熟悉程度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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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审核末次会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议程:
- (1)与会者签到;
- (2)审核组感谢受审核方的支持和配合;
- (3)重申审核的目的、准则、范围;
- (4)简要介绍审核过程;
- (5)报告审核发现;
- (6)澄清有关问题;
- (7)说明审核抽样的局限性。必要时,告知审核过程中的问题;
- (8)降低审核结论可信程度的情况;
- (9)宣布审核结论;
- (10)说明审核报告发放日期;
- (11)提出对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要求;
- (12)重申审核组公正性保密的承诺;
- (13)证后监督及认证证书使用规定说明(结论为推荐通过认证/注册时);
- (14)请受审核方领导发言;
- (15)宣布末次会议结束。
3.末次会议要求
末次会议标志审核计划规定的工作全部完成
时间:现场审核活动结束前召开;
主持:审核组长;
与会人员:审核组的全体成员、受审核方的最高管理层、有关部门的管理者、认证机构代表、其他方面的代表;
地点:通常在受审核方所在地召开;
时长:不超过1小时;
过程:与会人员签到、审核组负责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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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次会议是正式的会议,应保持正规、严谨、和谐和融洽的气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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